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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

哈士奇的翻譯

.黃文範


 九十五年元月六日,臺灣各大媒體,都以醒目的畫面及標題,報導一則新聞,說高雄市
一隻「哈士奇」狗,從馬桶中叼起新生的小娃娃,救了小主人一命。正值狗年的數九寒天
中,為社會帶來一則暖烘烘熱乎乎的消息。

 可是,「哈士奇」是甚麼狗?

 愛狗族對狗種命名,頗不一致,有的譯地,有的譯義,還有則譯音。譯地以狗的原產地
為名,如加拿大的「拉布拉多犬」(Labrador)、墨西哥的「吉娃娃」(Chihuahua)、
馬爾他島的「馬爾濟斯犬」(Maltese)、丹麥的「大丹犬」(Dane),以及南韓黃禹錫
教授聲稱複製成功,因而名揚世界的「阿富汗犬」(Afghanhound)。

 譯義的狗種,則取狗的形狀或功能而命名。諸如「臘腸犬」(Dachshund)、「貴賓犬
」(Poodle)、牧羊犬(Sheepdog)、「無毛犬」(Hairless)、「鬆獅犬」(ChowChow
)等。

 譯音的狗種頗多,像電影《一○一忠狗》那種白毛黑斑矯健快捷的獵狗便稱「大麥町」
(Dalmatin),其實與大麥、市町毫無關係,純取原文的音來稱呼。有時,明明字典上有
了譯義的狗種,也改為譯音。例如英漢字典上,譯Setter為「諜犬」,愛狗族卻稱之為「
塞特犬」;Pointer為「指示犬」,則稱為「波音達」。Schnauzer在德漢字典中為「剛毛
犬」,狗主卻稱為「舒奈滋」。

 在翻譯中,譯音最「信」,百分之百的忠實,卻很難做到「達」,使人了解頗不容易。
嚴復便批評過「信而不達,猶不譯也」。所以,一般人都不知道「哈士奇」的由來。

 「哈士奇」(Husky)的原義為「愛斯基摩」(Eskimo),看似譯音,實則譯地。從
Huskemaw及Uskemaw演變成Eskimo,略去後面一個音節,便成了「愛斯基」(Eskimo)。
這種狗原產在西伯利亞(Siberia,韃靼語義為「酣睡的大地」(sleepingland),毛深
皮厚,能耐酷寒,體勁力強,能拖雪撬,是一種工作犬。二十世紀初才引進到美國的阿拉
斯加,以參加冬令雪撬比賽出名,成為世界名犬之一。如果採取譯義,正式名稱應為「酣
睡大地的愛斯基摩犬」或「西伯利亞愛斯基摩犬」(SiberiaHusky),國人愛狗族都揚棄
了這種長名,逕自稱為「哈士奇」。

 譯名的第一守則為「名從主人」,對於這一名稱,非愛狗族似乎無從置喙。然而,許多
譯名成了公共財之後,由於時代變遷,公眾便有了更好的譯名取而代之,原譯名反遭冷落
。例如:computer在學院中,堅持用「計算機」;而今,三尺之童都知道是「電腦」。交
通機關對taxi譯稱「出租汽車」,而街頭巷尾,莫不稱為「計程車」。我從事翻譯,便覺
得「哈士奇」的譯名,未盡作到「達」與「雅」,早在三十年前,便創譯「哈士奇」為:

 雪獒

 依據《說文》,「獒,彊犬也;彊者,有力也。」在雪地冰天的西伯利亞與阿拉斯加拖
運雪撬,為人類服務,牠的強勁有力,正配具有這一正式的名稱。

 民國六十五年,我翻譯二戰美國名將《巴頓將軍傳》。巴頓的赫赫戰功,可分為北非、
西西里及歐陸三大戰場,當時,盟軍策畫每一戰役的作戰,為了保密,都冠以名稱,登陸
北非為「火炬作戰」(OperationTorch);登陸諾曼第為「太上作戰」(Operation
Overlord),而在一九四三年七月十日,盟軍在西西里島登陸作戰,命名為Operation
Husky。

 我譯到這一章,對Husky如何譯,考慮頗久。為了不與前人所譯的戰史牴觸,便翻查民
國四十二年翻譯艾森豪將軍所著的《歐洲十字軍》(Crusadein Europe)一書,但卻使我
非常失望,這本書逕譯為「黑犬作戰」。「黑犬」為泛指所有的黑狗,而非原文的特稱「
西伯利亞愛斯基摩犬」,在翻譯「信達雅」三原則上,似乎都未見周延。因此,我決定為
Husky創譯一個譯義的新名「雪獒」,使這一個已進入歷史的狗種名稱,在漢語中落地生
根。

 整整三十年後,義犬「寶寶」救主的事蹟,使這種狗的聲名大噪,我願提供創譯的「雪
獒」,取代譯音的「哈士奇」,供社會接納。這也是我從事翻譯半世紀中,創譯「歐元」
外的另一創譯。


中央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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