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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30日 星期六

停陰影處躲太陽何錯之有?!

新聞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81%9C%E9%99%B0%E5%BD%B1%E8%99%95%E8%BA%B2%E5%A4%AA%E9%99%BD%E5%B0%8F%E5%BF%83%E8%B8%A9%E9%9B%B7-%E6%9C%80%E9%AB%98%E7%BD%B02-4%E8%90%AC%E5%85%83-052300501.html


停陰影處躲太陽小心踩雷 最高罰2.4萬元


請問夏天停在陰涼處有什麼錯嗎?

如果緊急煞車,可以依危險駕駛處罰

停在人行道,也可以依法處罰

但如果只是安靜的停在旁邊,何錯之有?

難道會讓後方的車子撞到嗎?

如果是這樣的考量的話

那麼「越線受罰」、「禮讓行人」的行為應該也要取消了

要在白線內停下來其實滿考驗反應力的,

尤其是綠燈轉黃燈的時候,要停還是要衝?

很容易就超出去了,政府都不怕為了避免超線帶來的危險?

也許有些騎士,有這種經驗,就是在行進的時候,前面的車突然停下來

結果原來是要禮讓行人呀,這樣也沒有什麼不對,畢竟這是個正確的政策

所以這樣來講騎士們是必須有觀察前方路況的能力的,而且必要時可以煞的住車的

如果已經紅燈,駕駛人一定也準備要停車了

既然政府這麼相信人民的駕駛能力、反應能力、煞車能力

如果不是危險駕駛,沒有停在不該停的地方,

那麼找個陰涼處停,又有什麼關係呢?

-
這裡的情況可能是:
距離前方車輛大概1、2台車身左右,並且是靠路邊
如果前方的車多的話,只要不要差超過3台車身,都可以找陰涼處停下來
如果確定你是最後的幾台,那停在哪邊其實也沒差了
當然不可以急煞,或突然改變車道,這些都是危險駕駛
總之「安全」還是在第一位


2024.03.31撰文
2024.04.04更新

2024年3月8日 星期五

「麟洋配」條款三讀通過! 具公務員身份運動員可代言。因人設事,噁心!


「麟洋配」條款三讀通過! 具公務員身份運動員可代言

公務人員兼職,本來是要你開放,結果政府只修了這條,

到後來公務人員能不能兼職?答案還是不行

因人設事,噁心至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