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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

選務人員爽領薪水又可以補假?


根據我當過大概8次左右的選務人員的經驗來說
這絕對不是爽領
首先七點半要到,到了之後簽名加蓋章,然後就直接領現金
做的工作不一樣,也領的不一樣,有些顧門口的,很輕鬆,好像是領1800?
另外還有選務的主任,沒什麼事情,但最後開票的時候,他要負責
在座位服務的人,第一個是驗証件然後在你的名冊上蓋章,沒有帶章沒有關係
只要有身份証,其它什麼都不用帶也能投
第二組~三組的人發選票,發選票看來很簡單,但壓力很大,而且很累
大概只要人比較少的時候,就要開始算選票有沒有正確,萬一少一張…
可能要上法院(有經驗的主任委員會最後再投票,就是怕選票可能會少,通常是不會)
一天下來,選票可能要清點超過五次,吃完飯的時候,回來還要再算一次
大概在三、四點左右,就要跟名冊核對,算一下到底有沒有正確
投完票,就要開始唱票、計票,這不用說,很累啦,通常會徵詢在場的鄉民
是否能整理過後再唱票,不然一張一張唱,可能真的要到九點才能下班
快的話,七點到七點半就能完成了,換算時薪是166元左右,
在那邊整票、唱票,光是把票拿出來整理,就讓我腰痠了,然後每個動作都是聚精會神
有種累,就是精神緊崩,做不能有差錯的事,負責唱票的可能聲音都會沙啞
最後清點選票、記錄在紙袋上面,封住後,主任會在接縫處都蓋上章
我不知道其它的地方有沒有要恢復場地啦,我自己待過的幾個投開票所最後還得把桌子
搬回原位,然後清掃乾淨,回來大概八點多,這還算快的
其實不太好找人啦,老師給補休,但沒有派代,公務人員找人代理,事情回來還是要自己做
而且記的嘉獎也沒有用(除非要調動)
也就是說…累的半死,做12小時
領時薪166元的工作,補一天假,但工作自己處理,代課費自己出,拿一張沒用的嘉獎
做幾次後就不想去了,根本不划算,不是爽領,而且根本放不到假
不如開放給學生,雖然不能補假,但能賺到錢,也許他們願意
別指望軍公教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,不划算的事了,
光是一位老師,要賺2000元的外快,不必去做選務工作
勞基法規定,假日加班要2倍薪水,軍公教從來都不是在勞基法的範圍內
不然以加班的薪水來講,一天應該要付4000元呀


另外補一個八卦,每次都說哪個政黨要作票呀,事實上以這個制度來講
要作票幾乎不可能,選務人員可能有藍也有綠,外面看熱鬧的鄉民也是
要動到票都有非常多雙眼睛看著,選票也都有名冊,很清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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