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所得收入者平均每人所得(按區域別分)
1.臺 北 市884,546 (男性99萬7,286元 ,女性73萬7,131元 )
2.高 雄 市713,266
3.新 竹 市708,718
4.新 竹 縣676,366
5.臺 中 市671,521
6.澎 湖 縣637,336
7.桃 園 縣620,417
8.高 雄 市(升格後)616,487
------↑平均以上的縣市------
------總 平 均615,016-------
------↓平均以下的縣市------
9.新 北 市611,018
10.基 隆 市589,499
11.臺 中 市(升格後)574,910
12.嘉 義 市570,907
13.花 蓮 縣569,277
14.臺 南 市568,577
15.宜 蘭 縣563,231
16.苗 栗 縣537,701
17.南 投 縣524,426
18.屏 東 縣523,825
19.臺 南 市(升格後)510,631
20.臺 中 縣496,245
21.高 雄 縣494,247
22.彰 化 縣470,326
23.臺 南 縣469,488
24.雲 林 縣462,123
25.嘉 義 縣439,957
26.臺 東 縣438,229
來源:
http://w2.dbas.taipei.gov.tw/news_weekly/stindex/agenda/90.pdf
九 十 九 年 家 庭 收 支 調 查 報 告
http://win.dgbas.gov.tw/fies/doc/result/99.pdf
1.我不到全國平均耶…我是窮人>.<
2.嘉義縣比花蓮、雲林還窮…嘉義縣還有救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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