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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

國小合作社現狀



國小合作社的問題,每過一陣子就有人要提起(正確名稱為合作社,非福利社)

大家都很懷念以前賣飲料、零食、剪貼簿?、貼紙收集簿

不過現在的國小已經幾乎不存在合作社了,就算有,業務範圍也限縮到很小

因為:
1.老師不喜歡接行政

合作社的工作就是一個行政工作, 常常還得跟廠商開會、招標、算錢,就算是有給職的工作,但是錢拿一點點,事情多很多,根本沒有老師願意去做。

2.怕惹麻煩

以前可能法令規定不嚴格,所以合作社賺來的錢,可以做為班費,另外過節的時候,發禮券,一部份的經費做員工旅遊等,但現在規定嚴格了,大部份的老師又沒有法律背景,不知道什麼是可以做(拿),萬一出事情,錢才拿一點點,就要上法院(國稅局、政風處會查)

3.規定不能賣不健康的食品

以前的合作社,什麼都賣,汽水、飲料、零食,簡直就是個便利商店,但是後來有規定,一些對兒童不健康的食物都不能賣,所以大概就只有販賣機的水或是運動飲料之類的,這樣合作社根本不能賺什麼錢,因此也慢慢式微


現在的合作社業務:(每個學校不一樣,也許都沒有,也許有一、兩樣)

1.訂牛奶、制服、運動服、帽子、作業簿、餐具

2.販賣機

3.發放禮券、員工福利

合作社算是一個對外窗口,有時候好像用這個組織會比較方便,所以還有一些業務是透過合作社,不過有些學校直接就跟行政的業務合併,例如:牛奶、餐具歸總務,作業簿歸教務、帽子、衣服歸學務(每個學校處理方式不一)



食品法規:
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供售之食品,以正餐、飲品、點心、水果為限。每份零售單位包裝僅限一份供應量,每份供應之熱量應適當。
前項所稱飲品及點心,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及下列規定:
一、具有營養成分及含量標示。
二、使用鮮度良好之天然食材。
三、不得使用代糖或代脂。
四、取得中國農業標準(CAS)或良好作業規範(GMP)標誌認證。但新鮮、當日供應之麵包、饅頭,不在此限。
https://consumer.fda.gov.tw/Law/Detail.aspx?nodeID=518&lawid=89  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


延申閱讀:
http://blog.ilc.edu.tw/blog/blog/4719/post/14351/382786國小設合作社 家長困擾、老師負擔
 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domestic/11050615/112013010800264.html台北市 公立國小賣食品 僅剩17校

http://www.tvbs.com.tw/news/news_list.asp?no=carlito1120130108192039 賣不好「福利社」絕跡? 北市17國小苦撐

http://www.kcta.org.tw/news/news_view.asp?No=254  合作社解散登記Q&A與報府公函範例
 
七、八年級生的兒時回憶:那些小學福利社賣過的奇怪東西
http://appnews.fanswong.com/show.php?id=386628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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