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陰影處躲太陽小心踩雷 最高罰2.4萬元
請問夏天停在陰涼處有什麼錯嗎?
如果緊急煞車,可以依危險駕駛處罰
停在人行道,也可以依法處罰
但如果只是安靜的停在旁邊,何錯之有?
難道會讓後方的車子撞到嗎?
如果是這樣的考量的話
那麼「越線受罰」、「禮讓行人」的行為應該也要取消了
要在白線內停下來其實滿考驗反應力的,
尤其是綠燈轉黃燈的時候,要停還是要衝?
很容易就超出去了,政府都不怕為了避免超線帶來的危險?
也許有些騎士,有這種經驗,就是在行進的時候,前面的車突然停下來
結果原來是要禮讓行人呀,這樣也沒有什麼不對,畢竟這是個正確的政策
所以這樣來講騎士們是必須有觀察前方路況的能力的,而且必要時可以煞的住車的
如果已經紅燈,駕駛人一定也準備要停車了
既然政府這麼相信人民的駕駛能力、反應能力、煞車能力
如果不是危險駕駛,沒有停在不該停的地方,
那麼找個陰涼處停,又有什麼關係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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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的情況可能是:
距離前方車輛大概1、2台車身左右,並且是靠路邊
如果前方的車多的話,只要不要差超過3台車身,都可以找陰涼處停下來
如果確定你是最後的幾台,那停在哪邊其實也沒差了
當然不可以急煞,或突然改變車道,這些都是危險駕駛
總之「安全」還是在第一位
2024.03.31撰文
2024.04.04更新